4月21日下午,天津二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邀请专家进行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扩大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服务保障“十项行动”进行研讨交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中层副职代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参加。
会议认为
习近平经济思想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指南。要持续深化学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切实领会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服务保障好“十项行动”。
会议要求
要充分发挥司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面向市场主体进行普法宣传,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做好涉案财产处置、破产重整,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投资和交易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产业领域案件,依法审理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服务高水平城市建设,助推城市品质提升;发挥裁判导向作用,用公正司法为经济发展护航。
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防范金融脱实向虚的司法导向,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推动经济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