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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闻频道|法官说法: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3-23 09:44:05 打印 字号: | |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越来越多,省油钱还环保,然而一位市民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小区物业却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最后双方协商不成闹上了法院,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小区地下车库买了个固定停车位,买了新能源汽车后,向国网电力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电力公司告知王先生,除了填写申请表之外,还要提供一份物业盖章的允许安装证明。但是物业以安全和电容负荷不够等理由拒绝了王先生的申请,王先生要求物业拿出安全隐患的证明,物业拒绝出具,于是王先生将物业告上了法庭。




法官说法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曾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察施工。

对小区内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如果业主对安装充电桩有需求,业委会或物业应该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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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民四庭、办公室、天津电视台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