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天津二中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干警代表谈心得、谈体会、谈措施,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民二庭 | 徐兴悦
“宪法,国家之根本大法也”。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效力也系于执法。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助理,工作中应始终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以彻底化解当事人矛盾为出发点,扎扎实实工作,时刻谨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最深处,让宪法精神体现在社会各方面。
立案庭 | 李延书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们要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坚定捍卫宪法尊严,持续强化宪法学习,尊崇并带头遵守宪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我要运用好法律知识,努力解答好群众的每一个问题,积极化解群众心中疑虑,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审管办 | 安驰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作为审管办的法官助理,我要主动捍卫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用宪法思维来观察和分析法律问题,立足审判管理职责,准确分析审判运行态势,为全院审执质效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督察室 | 杨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人民法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作为一名督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履职尽责中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