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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执行两不误 天津二中院妥善解决一起解除执行保全案件
  发布时间:2022-01-18 15:39:20 打印 字号: | |

 战“疫”期间,天津二中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妥善处理每一起执行案件,及时处理执行诉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确保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


案件情况

    1月14日,二中院执行局收到一起解除保全的案件,该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对之前保全的土地解除保全措施。经过分析研判,考虑到被保全的土地价值较高,又是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如果不立即解除查封,可能造成银行拒绝融资、投资方拒绝投资等不利后果。为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经过积极沟通,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了立即解除保全措施的方案。

执行过程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核实申请人申请解除的财产信息,发现解封文书与不动产登记的地址和证号的描述不符,无法出具执行文书。面对这一问题,承办法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查明不符原因系该不动产因地上房屋竣工,办理了初始登记,导致不动产地址和登记证号变化造成的,历经2个多小时的查询、协调,成功解除涉案不动产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赢得当事人一致认可和好评。


      疫情期间,二中院执行局全力做好执行工作,急当事人之所急,克服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难题,确保执行工作不打烊,执行效果不打折!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