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地生根,有力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近日,天津二中院民三庭法官庞振深入河东区雅仕嘉园社区,通过现场答疑、以案释典等方式,为社区居民宣讲《民法典》。
宣讲中,社区郭阿姨发现自己所住小区有高空抛物现象,她认为这种行为十分危险,遂向法官询问该由谁来承担高空抛物责任。针对郭阿姨的问题,庞振法官进行详细分析,指出这种行为既不文明,也十分危险。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调查以查清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况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活动现场,庞振法官充分运用群众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结合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内容对《民法典》进行系统讲解。现场居民热情高涨,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实用而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下一步,二中院将进一步广泛开展好民法典普法工作,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基层,问需于民,让民法典真正融入百姓生活,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