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二中院的王明利老师发现得早,救火速度快,要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危险,真要为王老师点个赞!"
2020年3月9日下午5时,天津二中院干警王明利正在河西区前程里社区参加防疫执勤,突然发现国华大厦楼下的一个垃圾桶起火,他迅速拿起现场的灭火器,纵身跳过绿化带,对准着火点迅速将垃圾桶中的明火扑灭,并将其放置安全地点,避免二次着火。完成救火行动后他立即向该社区报告,有效避免了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不惧火情 见义勇为
鉴于王明利同志在疫情期间临危不惧、有效处置火情的突出表现,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和河西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王明利同志为见义勇为个人。
认真负责 一心为民
王明利同志是二中院行装处干警,2014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后,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完成立案收费、财务出纳等工作。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王明利坚持值守岗位,守护社区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发现火情时,不顾自身安危,迅速行动,保护了社区居民的安全。这次不顾自身安危处置火情,他一直未向任何人提起,直到社区将他的事迹推广,同事们才得知此事。他这种默默无闻、一心为民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名党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