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天津二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屋建瓴、运筹帷幄,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制度创新。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应用案件,依法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要加大价值引领,打造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案件,推进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和储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国际化”,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