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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近日受理首例行政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18 14:45:39 打印 字号: | |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抓手;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2019年4月,天津二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自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后首例刑事案件,推动“三合一”审判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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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二中院受理原告某烟酒店诉被告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该案是二中院推进“三合一”审判后受理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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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烟酒店起诉,要求依法撤销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理由是认为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额过高。被告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辩称,原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事实清楚,且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和量罚适当,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依法维护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利,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本案将择期开庭审理。


今后,二中院将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