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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28 17:19:57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下午,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许绍田副院长介绍该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概况、工作举措和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执行局局长金喆发布执行典型案例。央广网、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天津政法报、中国网等十余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No.1

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概况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和攻坚执行的双重任务,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截至6月30日,今年共办理执行案件871件,结案702件,发布39个失信被执行人、向402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出境34人次。通过不断的开拓思路,攻坚克难,共执行到位金额38.64亿元。


No.2


疫情期间推进案件执行的相关举措及工作成效


1

及时建章立制,规范有序执行

疫情爆发后,迅速制定《防控“新冠肺炎”期间的执行工作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确保正常办公办案秩序的规定》,上述规定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保证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有章可依、规范有序。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同时,提前摸排各项工作进度,及时排查梳理“急需办理事项”,确保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截至目前,共梳理近千件案件的财产查封情况,对即将到期的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核实,并制定预案,确保无疏漏、不断档。

2

依托网络平台,高效快速执行

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依托线上办理助力案件执行。包括优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国法院执行委托事项办理平台等,办理财产线索核查、查封、冻结、续封、解封等措施。充分运用移动执行平台、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办理联系、接待当事人等事项。充分运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以线上转账的方式接收、发放执行案款。截至6月底,共办理线上委托371件次,向协助执行单位邮寄材料50余件,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组织中介机构选定会15场,组织网络司法拍卖96次,成交额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73.28万元。在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仅用4个小时就通过线上完成对被执行人7个账户共1.002亿元款项的扣划,及时将执行款发还申请执行人,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3

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

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类、复工复产类执行案件。在遇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执行时,在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完成多起案件的查封、扣押、冻结工作。在一起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从及时解决企业经营困难的角度出发,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顺利完成39套房产的解封过户,并将1300万元执行款及时发放给涉案企业,得到企业的好评。




No.3

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审判执行工作逐步恢复正常,预计会有大量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为进一步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机制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审判执行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秩序后,新收案件可能会集中大量涌入。为此将进一步深化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与新型执行团队相融合的运行模式。一方面通过科学筛选,先期网络查控,将案件分为快执案件、普通案件、疑难案件;另一方面将执行团队分为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特执团队。通过案件合理分类和执行团队密切协作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快执快结,疑难案件精执细办。

2

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妥善处理相关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依法审慎采取各项执行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在执行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类案件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真正发挥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

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模式

最大限度释放效能

执行指挥中心模式是人民法院在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背景下,将执行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创举。随着执行案件的不断增加,人案矛盾在下半年将会愈发突出,执行指挥中心的核心作用也将日益凸显。为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监管案件流程,下一步将从分段集约、流程节点管理、执行工作统一指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等方面入手,树立“智慧化服务、可视化监管”执行理念,打造升级版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优化升级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整合现有执行资源,科学分工,让有限的执行力量最大限度发挥效用。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