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破产法庭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召开天津市某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保证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前管理人将工作报告、会议流程及需要表决的事项提前发送给全体债权人。二中院提前调试互联网法庭相关设备,并将设备使用流程、注意事项等与承办法官、辅助人员详细告知。会上,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管理人汇报了当前阶段性工作报告,全体债权人审议讨论了管理人报酬方案、破产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案等事项。整个会议流程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且全程录音录像,并同步生成会议记录,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表决权,受到债权人和管理人的一致好评。
通过互联网法庭召开债权人会议,保证了债权人会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顺利召开,极大方便了债权人,节约了破产费用。今后,天津破产法庭将根据债务人企业具体情况,继续探索通过互联网法庭或其他系统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推动破产审判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