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大家有的留守在家中,有的值守在工作岗位,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天津二中院的法官提醒大家要谨慎投资理财,天上不会掉陷阱,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我们汇总了常见的非法集资伪装手法,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上当。
1.豪华门面卖理财,高额回报要谨慎
不法分子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这类机构多设在商业闹市区,租用高档写字楼,门面豪华,一般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对老百姓有很大的欺骗性。
2.网络借贷是名义,集资诈骗才是真
不少案件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有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进行自融,采用借新还旧的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3.投资项目高大上,小心夸大和虚构
有的不法分子用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时间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房地产、矿产资源、高新技术开发、股权投资等内容,以订立合同或少量投资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以夸大少量项目的投资规模盈利前景,以制造投资及企业利润假象,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4.虚假宣传不可信,人云亦云要不得
有的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者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非法集资伪装手法虽然千变万化,但只要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就能识破绝大多数的骗术:
01查清资质是前提
通过国家工商注册系统、企查查等方式,可以查询企业的股东、资质、经营范围、股东实力、是否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格等。这里特别注意的是营业执照不等于合法资质,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宣传的各种投资项目。对明显超出经营范围、频繁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投资项目的公司,所述项目子虚乌有或者故意夸张粉饰的公司所提供的各类投资、理财产品一定要谨慎。
02反复思考勿冲动
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必须认真思考自己看到的宣传内容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常识、不要轻易被假象所迷惑。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交本金即付部分提成或利息,在人群聚集区域摆摊设点、散发广告,在宣传单上印领导照片、讲话、会议文件来证明项目受政府支持,怂恿群众将房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理财”等都是不法分子的骗局。
03多问多看最保险
投资之前如果能咨询专业人士最好,老年投资者做出大额投资决策前一定要征求家人或子女的意见。青年学生要理性,不盲目投资,谨慎规划资金用途,谨防上当受骗。
法官提醒大家一定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