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天津二中院速裁审判团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提高审判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积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活动。近日,二中院速裁审判团队通过网络庭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上诉人郑某与被上诉人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在快速完成阅卷工作之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征求是否同意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审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采取网络庭审方式进行。庭审中,法官视频连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随即开始询问。
“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欠款数额并无争议,只是对偿还欠款的方式存在争议。因本案标的金额不大、争议焦点比较简单、加之双方当事人以前系朋友关系,本案存在调解的基础。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电子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字确认。经过合议庭评议,该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该案无论在审判效率还是调解结果上,均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充分发挥了速裁审判团队的优势和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