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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之光 温暖千里
  发布时间:2019-09-20 14:02:12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距天津市一千余公里的吉林省柳河县某银行分理处,曹大爷的眼睛里闪着泪光,他紧紧拉着二中院司法救助办公室张杰法官的手,激动的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天津二中院,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曹大爷的大儿子到天津打工,因琐事和工友发生争吵,后工友怀恨在心,将曹大爷的儿子杀害。儿子遇害后,曹大爷便向二中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民事赔偿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曹大爷一家因儿子被害陷入极度困难的情况后,便主动向曹大爷释明司法救助制度。听完承办法官的介绍后,曹大爷便提出申请,二中院司法救助办公室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指派张杰法官赶赴吉林,对曹大爷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抵达柳河后,张杰法官一行直奔曹大爷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潘主任了解曹大爷一家的情况。“就老曹家这状况,还真不是一般的困难”。还未落座,潘主任的话就引起了张杰法官一行的注意。原来曹大爷一家本不富裕,一家人一直以种地为生,大儿子外出打工也是为了补贴家用,大儿子遇害后,家里的经济条件困难了许多。二儿子因为腰间盘突出,不能进行重体力劳动,自己生活也十分困难。迫于生计,曹大爷长期在外务农养家,随着年岁的增长,能干的活儿也是越来越少。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曹大爷突遇车祸,颅脑受到严重损伤,曹大爷也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在外务工。曹大爷的老伴儿身体一直不好,2016年又被查出肺癌晚期,每个月的治疗费就不是一笔小数。


破败的院落,陈旧的家具,还有荒芜的菜地。来到曹大爷家后,眼前的景象让法官们的心久久无法平静。完成核查工作回院后,二中院司法救助办公室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工作,经研究讨论,决定依法发放救助申请人曹大爷救助款8万元。为了减少曹大爷往返津吉两地的经济负担,司法救助办公室的法官再次奔赴吉林,亲自将钱送到曹大爷的手中。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