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天津二中院夏维娜同志当选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发布时间:2018-01-25 14:54:42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月12日,经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天津二中院优秀法官夏维娜同志当选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夏维娜同志是天津二中院优秀干警的代表。近年来,该同志锐意进取、屡创佳绩,多次受到了上级机关的嘉奖表彰。2013年度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2016年度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2017年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作为第十三届全运会火炬手,参加火炬传递活动。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