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第14站在我市河北区进行,天津二中院民二庭夏维娜法官作为第26棒火炬手参加了传递,光荣完成了全运会圣火传递任务。夏维娜法官代表天津二中院参加火炬传递活动,不仅传递着奥林匹克精神,也传递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充分展现了二中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
夏维娜法官是天津二中院干警的优秀典型。该同志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制度规定。担任法官从事审判工作7年以来,该同志个人承办案件700余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000余件,办案数量连续四年在本庭名列第一,无一件差错案件和缠诉上访案件。她力求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夏维娜同志锐意进取、屡创佳绩,多次受到了上级机关的嘉奖表彰,其中,2013年度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2016年度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2017年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要以夏维娜同志为榜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学讲话、比忠诚,学英模、比奉献,学本领、比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和“比信念,看谁四个意识牢;比能力,看谁司法水平高;比担当,看谁履职尽责优;比业绩,看谁工作质效好;比廉洁,看谁遵章守纪严”竞赛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创新竞进,勇于担当,以更好的面貌、更高的标准完成大要案审判任务,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