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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打击“老赖”又添利器 全市首推执行悬赏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4 07:09:22 打印 字号: | |

 

83,天津二中院组织召开“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合作,在全市法院首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在新闻发布会现场,申请执行人与人保公司签订了京津冀地区执行悬赏保险合同第一单。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天津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20多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执行悬赏保险机制是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通常只需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投保。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为保证悬赏工作顺利实施,天津二中院还修订了悬赏令适用及悬赏保险办法,明确内部审批流程,确保执行保险稳步有序推进。

天津二中院此次在全市首推执行悬赏保险,动用社会力量,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大幅减少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促进执行悬赏更加公开透明,增加了执行悬赏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慑,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质效,为破解执行难题再添新利器。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