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天津二中院召开院庭长办案工作推动会
  发布时间:2017-03-20 10:16:5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二中院召开院庭长办案工作推动会,对进一步做好今年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进行部署。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二中院近日印发的《院长、庭长办理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说明。李季红副院长结合上级法院要求以及《实施细则》内容,就今年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要提高对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向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改革部署看齐,坚持以二中院改革发展大局为重,一方面要履行好作为院长、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另一方面要积极履行作为员额法官的审判职责,切实担负起应当担当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坚决完成办案指标任务。《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院庭长办案指标是硬性任务,每个人的承办数、参审数必须“双达标”,无论是院长还是庭长,如果今年办案指标未达标,都要进行通报。要坚决摒弃功利化办案的倾向,摒弃为了完成员额法官“规定任务”而办案的心理,要充分发挥积极进取和敢于争先的精神,带头多承办案件,以实际行动激励和带动一线法官和广大干警,进一步激发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积极应对案件激增压力,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的困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担当,自觉带头真办案、办难案。要真正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亲自参与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之中,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敢于承担重任。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在司法审判上的能力经验优势,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进一步以身作则,努力在规范办案、办精品案上作表率。要带头遵守审判流程管理以及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充分尊重合议庭成员独立发表意见,以模范行为带动一线法官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形成规范开展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特点,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示范功能,积极追求良好的审判效果,努力把自己办理的每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切实为一线法官树立标杆和榜样。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