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天津二中院于2016年8月23日出台了《关于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实施以来,天津二中院审理执行的案件类型涉及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网络域名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清算与破产等多种类型,一些典型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的专题调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需求。院领导和审判部门调研走访座谈12次,发送司法建议3件,在本院召开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座谈会2次。其中,王红卫院长带队深入滨海新区开展调研,重点了解了滨海新区发展态势,与新区主要领导就进一步完善巩固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和新型、重大、疑难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达成了共识,就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针对性进行了专题研究,为审判部门开展工作搭建了平台。带队深入企业了解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状况,针对重大民生工程前往天津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研座谈,就加强核心关键技术保护、依法加快兑现企业债权等实际问题进行了交流磋商。
二是进行审判资源再配置,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建立了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同类案件会商协调机制,实现了对侵权行为制裁方式的相互补充,形成了1+1+1>3的审判资源集聚效应。对专利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侵害网络域名纠纷等案件指定合议庭专门集中审理。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降低了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诉讼成本,避免了审判效率低下对科技成果流转和应用的不良影响。建立了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对外通报机制,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了服务理念对接、服务方式互补、服务信息互通的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格局。针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增长迅速、问题新颖的特点,承办了天津法院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标准座谈会,市高院民三庭及有关法院知产审判庭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明确了案件审理标准,统一了裁判尺度,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形成了共识。
三是服务和保障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清算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调整审判人员,加强了破产审判力量,将破产企业生产工艺、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问题提上审判工作议事日程,最大限度保证破产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着眼于清算破产案件情况的复杂性,建立破产案件信息研判工作机制,对于清算破产过程中同时出现股权转让、民间融资、职工权益维护等关联案件的,及时向合议庭和庭长提供信息预警和对策建议。加强了审判经验总结,为下一步清算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积极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了沟通协调,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依法出清"僵尸企业"创造外部条件。
四是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司法保障工作,妥善审理金融商事案件。建立了涉融资租赁、股权基金、商业保理、离岸金融等新类型金融创新案件的跟踪研判机制,先后开展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专题调研。组织相关业务庭定期汇总疑难法律问题开展业务交流。与商委及渤海租赁、天保租赁等八家融资租赁公司召开研讨会,掌握了企业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与商委有关部门初步达成意向建立疑难法律问题宣讲解疑机制,通过"以案说法"向企业提示法律风险。
五是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民生司法保障工作。以妥善审理科技人员劳动争议及劳务纠纷、道路交通损害事故赔偿纠纷,科技企业房产买卖租赁纠纷、物业费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等案件为重点,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进赔偿义务即时履行。在调解过程中,还加强了对劳动合同保密条款履行情况的审查,既促进纠纷调解解决,又注重规范离岗员工特别是高管的保密义务。进一步提高该类案件审判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审限。
六是加强涉科技企业执行工作,促进企业资金流转。对涉及科技企业的执行案件进行了梳理。对未执结案件重点跟进,对已执结案件加强了执行款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第一时间发放到位,保障科技企业资金需求。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对于暂时困难的被执行科技企业,积极促进执行和解,对市场潜力巨大的科技企业,鼓励企业采取入股、融资等方式摆脱涉执困境。树立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思维,促进科技企业通过保全、和解、调解等手段促进纠纷化解,避免产生新的"执行难"问题。引入渤商网和渤海商品交易所两个网络拍卖新平台,弥补淘宝网专业化程度欠缺的不足,进一步拓宽了拍卖渠道,成交率显著提高,平均溢价率明显上升。
七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各项措施。在依法妥善做好涉自贸区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市高院出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审判指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天津二中院相关实施规定。立足天津二中院由民五庭集中审理涉自贸区案件的实际,对法官队伍进行了个别调整,充实了审判力量。梳理了今年以来涉自贸区纠纷案件中反映的市场监管、行业风险等问题,通过座谈走访、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了与自贸区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实现了审判庭驻区网页与保税区官网的融合,提升了诉讼服务、开庭公告、服务自贸、文书公开等功能。邀请行业协会、仲裁机构、高等院校等金融专家参与调解,弥补法官科技金融知识上的欠缺。
八是发挥行政审判能动作用,积极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涉及商事登记、市场监管执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先后前往天津海关就信息公开案件进行了座谈交流,前往赴滨海新区政府,与新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安局、区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座谈,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了建议。应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邀请,指派法官到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开展"以案讲法",以授课方式参与依法行政建设。就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带来的法律问题,与滨海新区法院行政庭进行了专题研讨。
九是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加强了网上办案流程管理,积极推动案件信息同步录入,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对天津二中院已经开发使用的审判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陪审员系统、过问登记系统、审委会系统等进行了分析测试,并对照市高院标准进行了优化。协同相关部门完成了EMS送达管理系统、流程签批系统、电子档案同步生成系统、文书上网直报系统的开发工作,目前各个办案系统均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