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制日报、凤凰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央视网、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都市报道、天津日报微博等10余家媒体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是天津二中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人民法院坚决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统筹解决企业破产难和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有力抓手。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直辖市应当至少明确一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按照最高院和市高院的要求,天津二中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辖区内清算与破产案件。
天津二中院新成立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职责是:依法受理和审理辖区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案件;依法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商事案件;负责辖区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对辖区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辖区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培训等相关工作。目前该审判庭配备庭长1人,副庭长1人,专职审判人员4人,审判辅助人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