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16)津02刑更3564-3598号
  发布时间:2016-12-05 14:05:21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16)津02刑更3564-3598

 

本院于2016121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提请的对王健35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王健35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161252016129。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033(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300210)。

 

2016125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提请减刑案号

(2016)02刑更3564-3598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

案号

姓名

年龄

原审法院

罪名

原判刑罚

服刑场所

历次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

提请意见

1

王健

19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抢劫罪、强奸罪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未管所一监区二分监区

20142月减刑一年;20156月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2

刘斌

19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抢劫罪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缴纳),退赔22062.2元(已执行)

未管所一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一个月

3

韩旭

17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抢劫罪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

未管所一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个月

4

李帅雄

19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抢劫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未交纳)

未管所一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个月

减刑七个月

5

庞博

20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七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

未管所一监区三分监区

20149月减刑十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一年

6

赵长跃

16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未管所一监区三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个月

减刑十一个月

7

陈继光

18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抢劫罪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

未管所一监区三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刑六个月

8

王磊

20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九年

未管所一监区三分监区

20142月减刑十一个月;20156月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个月

减刑九个月

9

段治威

2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未管所二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四个月

10

田伟浩

20

天津市宝坻区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六年

未管所二监区一分监区

20156月减刑一年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八个月

减刑四个月

11

周建强

20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五年

未管所二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八个月

12

陈梦宇

19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未管所二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刑六个月

13

万博凯

26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三年

未管所二监区三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七个月

减刑五个月

14

金海

26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2万元(已缴纳),退赔4000元(已执行)

未管所二监区三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八个月

15

王志吉

25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未管所二监区三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减刑二个月

16

刘春龙

27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未管所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一个月

减刑十一个月

17

王震

2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退赔233300元(未执行)

未管所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四个月

18

杨立海

26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四年

未管所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一个月

19

于龙

25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个月

20

杜雪冰

23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有期徒刑三年

未管所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五个月

减刑五个月

21

刘海超

27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抢夺罪

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20141月减刑一年;20159月减刑一年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个月

22

马斌

23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三年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八个月

减刑八个月

23

赵新雨

24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强制猥亵妇女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一个月

减刑九个月

24

孙春生

28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诈骗罪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2万元)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一个月

25

刘臣

26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诈骗罪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万元(已缴纳),退赔2.15万元(已执行)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八个月

26

王钟兴

21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放火罪

有期徒刑三年

未管所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七个月

减刑七个月

27

白崇哲

22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强奸罪

有期徒刑七年

未管所四监区一分监区

20158月减刑一年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28

李翻

26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三年

未管所四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七个月

减刑七个月

29

司顺利

26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破坏电力设备罪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未管所四监区一分监区

20141月减刑一年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八个月

减刑四个月

30

杨钢强

3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201412月减刑十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个月

31

杨俊超

25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20159月减刑一年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八个月

减刑六个月

32

陈建

24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个月

33

饶雪峰

26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个月

34

张光启

26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罪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未缴纳),退赔人民币16.5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十个月

减刑八个月

35

宋朋

24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盗窃罪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未缴纳)

未管所四监区二分监区

20149月减刑十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一年

减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