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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在执行财产处置中坚持“四个结合” 妥善处理一起非法强占查封房屋事件 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6-10-27 14:23:51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二中院在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西区大沽南路与洞庭路交口西北侧白天鹅大厦的四套住房进行了查封。后天津二中院在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时发现,部分房屋被非法强占使用,法院封条和公告均被撕毁,此行为违反了有关查封、扣押财产的法律规定。天津二中院法官在处理过程中,坚持"四个结合",妥善处理了这起违法事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专程到天津二中院赠送锦旗和表扬信,盛赞二中院执行法官是"执行先锋,正义卫士",对二中院有效保护涉执财产安全,积极维护公平正义的做法表示由衷感谢。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