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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悬赏令让“老赖”无处可躲
  发布时间:2016-09-30 13:48:10 打印 字号: | |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司法权威,9月28日,天津二中院依法对一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和罚款措施,依法严惩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都市报道60分》对此进行了报道。今后,天津二中院还将依法适用惩戒措施,严肃惩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