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季红副院长就天津二中院网络司法拍卖情况进行通报,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一、二中院目前网络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14年二中院在全市率先对司法拍卖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定了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建立了具有该院特点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网络司法拍卖在打破传统司法拍卖潜规则、实现涉诉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从2014年8月8日正式开拍至今,二中院通过淘宝网平台进行司法拍卖546次,标的物216件,成交总额10.73亿元,成交85件(房产75件,机动车51辆,股权2件,镍矿1件,铁精粉1件),其中一拍成交14件,二拍成交19件,三拍成交34件,变卖成交18件,成交率74.36%,平均溢价率24.08%,为竞买人节省佣金2278万元。
二、扩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动因 如前所述,二中院通过淘宝网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确实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网拍成交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与以往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更具规范性、程序性、时效性,成交率也大大提高。但与当初的设想相比,成交率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就标的物性质来看,虽然网拍的动产标的物较少,但其报名人数、竞拍次数、成交率和溢价率都要高于不动产,尤其是汽车,成交率为100%。就拍卖价格来看,拍卖价格1000万以下的成交62件, 1000—2000万的成交9件,2000—3000万的成交4件,3000—5000万的成交3件,1亿以上的成交2件。可见,拍卖价格越高,成交量越低。
二是依靠单个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信息受众范围有限。法院拍卖的标的物可以说包罗万象,既包括日用品和小件物品,更有不少废旧物资和大宗物品的拍卖。因此,仅仅依靠一家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就显得比较单一,受众范围也相对有限。要提高拍卖成交率,就必须多选择几家网络平台,扩大受众范围,拓展客户群,形成优势互补。同时,网络平台增多了,受众面更宽了,竞争力就会增强,在提高成交率的同时,就更能保证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
三是法院工作人员缺乏交易推介专业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拍卖行是专业拍卖单位,工作人员经过专业的培训,经常性开展宣传招商、组织预展等工作,而法院工作人员在这方面欠缺营销宣传知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性物资,法院的工作人员无法详尽回答其组成成分、型号等专业知识,导致一部分潜在客户流失。二中院这次选择的网络拍卖平台,都是有专业人员进行推介的,就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正是由于存在上述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所以二中院决定在当前司法拍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拍卖渠道,增加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高拍卖标的物成交率。
三、扩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具体举措 天津二中院走访了多家网络拍卖平台,经过反复调研和市场考察,感到天津渤海物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渤商网)和渤海商品交易所这两个网络交易平台能够为司法拍卖提供较好的网络平台服务,最终确定了这两家平台。 一是天津渤海物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渤商网。是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成立,由渤海钢铁集团投资的国有独资电子商务公司。是天津地区唯一一家从事大宗物资和废旧物资网络竞拍交易平台的专业化电商平台。 二是渤海商品交易所。是由天津市委、市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的“互联网+大宗商品”综合型现货商品交易所。2009年成立,是国内首个综合型P2C(Producer To Consumer商品至顾客)产业电商平台。其商品领域覆盖大宗农林、石油化工、矿产资源、煤炭能源、有色金属、生活消费、公共资源八大领域。 以上两家网络平台已经开发并建立司法拍卖平台,目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今天下午3点30分正式上线开拍。这两家网络平台的技术操作、拍卖流程与淘宝网基本相同,均零佣金。
今后天津二中院选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就达到了四家,包括淘宝网、天津渤海物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渤商网、渤海商品交易所及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天津二中院将根据拍卖标的物的属性,选择不同的网络拍卖平台。一般标的物选择淘宝网,废旧物资选择渤商网,大宗商品选择渤海商品交易所,标的物为国有资产的,选定委托拍卖公司利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变卖。从而为执行当事人、竞买人提供更多的便利,更好地实现标的物变现最大化。
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保障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高效、透明地处理涉诉财产,实现涉诉财产交易价格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二中院之所以扩大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的初衷和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