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29 06:00
“五一”前夕,天津市纪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印发通知重申“六个严禁”,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天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改进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静海区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炳蔚违规公款吃喝;渤海化工集团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宗敏借出差之机私自出境、参与赌博,并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滨海新区塘沽十一中校长刘昌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校长邵佳博组织公款旅游;河西区尖山街环卫所所长刘瑜借其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北辰区天穆镇王庄村村委会主任、农工商公司总经理马玉泉公款送礼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是典型。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知止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