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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刮奖卡并为犯罪集团取赃款 同宗亲戚四人结伙诈骗在厦门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30 10:42:18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安溪县长坑乡的同宗亲戚四人结伙编造中奖信息诈骗钱财,并为其他诈骗集团提取赃款,涉案金额900万元,近日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被告人上官鹏远、上官永贵合谋通过发放伪造的厦门“康师傅控股实业有限公司”刮奖卡,冒充一线、二线兑奖工作人员、公证机关工作人员,虚构兑奖需要缴纳手续费、公证费及个人所得税等理由,欺骗被害人将款项汇入他们控制的以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内。2013年3至8月间,上述账户内诈骗得款共计8.9万元。
    2013年11月,被告人上官永贵经与诈骗团伙共谋后决定帮助该团伙提取赃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后,雇佣同宗亲戚上官福水、上官生木赴广东省共同提款,由上官永贵提供食宿,并支付二人每日数百元报酬。上官永贵还以上官福水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作为专用交通工具。上官永贵负责与诈骗团伙联系,并带领二人在广东深圳、惠州、东莞等地的银行ATM机上为诈骗团伙取款或转账。
    2014年1月,公安机关在广东惠东抓获上官永贵、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当场缴获用于提取诈骗款的银行卡760张。2014年8月,公安机关在厦门抓获上官鹏远。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官永贵参与诈骗钱款合计904.3万余元,上官福水参与诈骗他人钱款合计895.4万余元,上官生木参与诈骗他人钱款合计242.2万余元,均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上官鹏远参与诈骗他人钱款8.9万余元,诈骗数额较大。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综合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郑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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