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顺利下车,一男子竟在公交车行驶中坐上方向盘,幸亏司机紧急刹车,才未造成重大事故。日前,北辰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该男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54岁的杨某系本市无业男子,今年5月15日14时50分许,他乘坐司机陶某驾驶的公交车至北辰区佳宁道佳园新里站时,因其与家人未能顺利下车,心生不满,遂在车辆启动行驶中走到司机陶某右侧并抓住方向盘,后又坐到方向盘上。情急之中,陶某紧急刹车,造成车上两名乘客摔伤。案发后,杨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孙启明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