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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QQ群传播淫秽物品 群主和管理员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17 08:5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刘某、南某、张某、吕某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8日至3月12日期间,被告人刘某在互联网上建立“冠县涩男涩女”QQ群,并担任群主。该QQ群自建立以来,以传播、交流淫秽色情信息为主要内容。被告人刘某还在群内发展被告人南某、张某、吕某为管理员,与其共同管理该QQ群,群内成员一度达到89人。被告人刘某、南某在该群内上传淫秽图片及视频文件供群成员观看,被告人张某、吕某则在该群内交流卖淫场所及黄色网站。
    后公安机关截获该QQ群内上传的大量淫秽色情图片及视频,经鉴定属于淫秽物品的图片为66张,视频文件3个、音频文件4个、GIF图片2个。3月18日,被告人刘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他三被告人也当庭认罪悔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和南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张某和吕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希玉  吕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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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