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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促销后卖家反悔 消费者要打7998个差评
  发布时间:2015-11-11 09:15:09 打印 字号: | |

 

    去年“双11”,一位消费者在淘宝网上抢到上海一家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款出境游促销产品,但他最终并没有如愿以偿。今年“双11”来临前夕,这位消费者将卖家和淘宝网告上法院,要求打7998个差评。1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这起诉讼。
    2014年11月,木大先生(网名)在淘宝网的阿里旅行“双11”大促销页面上,看到“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实际名称为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促销一款名称为“多地出发—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行 往返机票含税 天数随意搭配”的产品,一份3999元。他支付了798元定金,定了两份,并在同年11月11日支付全款7998元。
    原告木大先生诉称,今年9月10日,他按照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促销时的要求及规定程序,向该旅行社预订上海至奥克兰的往返机票。为了能顺利订到机票,他先后向旅行社提供了11月至12月期间7个时间段的预约时间表,表明任一时间段均可。谁料,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收到预约单就开始拖延,迟迟不予答复。直到木大先生再三询问,才在9月18日答复已经满位了,但同时告知可以补差价加价购票。
    原告称,其通过阿里旺旺与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交涉时,实时从去哪儿网等在线旅游网站上查询到,在他提供的预约时间段内,上海往返奥克兰的航班有充足的预售机票,有的直飞航班价格和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去年“双11”促销出售的价格基本相同,需要中转的航班机票甚至比促销价还低,也就是说,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完全有条件为买家履行订购机票义务。原告称,其曾向卖家表示,愿意加价购买直航的机票,但被告旅行社却置之不理。
    原告认为,自己所购产品有效期还有长达100天,提供预约的时间段足够宽裕,而上海不夜城国旅作为全国百强旅行社、有着丰富销售旅游产品经验的经营者,完全具备条件兑现促销时的承诺,却以一句“已经满位”予以无情拒绝。显然,上海不夜城国旅的这种恶意违约行为,属于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宣传,属于销售者以优势地位免除自身合同义务的情形,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木大先生将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判令被告退回货款7998元,并按货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淘宝网作为网络销售平台,没有对卖家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行为尽到监管职责,应当与实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在淘宝购物多年,从未给卖家打过差评。这次一定要打差评。”木大先生说。由于申请退款就无法评论,木大先生同时诉请淘宝网开放评论功能,允许他在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的页面打7998个差评,以惩戒卖家虚假促销、玩弄消费者的失信行为,推动网络商家诚实守信经营。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丁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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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