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今年天津二中院执行案件收案较去年同期增幅70.86%;结案较去年同期增幅83.68%,收案数量创近十年最高值。面对收案数翻倍增长,执行法官人数减少的不利局面,在前三季度采取措施的基础上,天津二中院深挖内潜,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努力完成全年执行工作任务。
一、分解细化任务指标,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到人。比对执行庭审判管理各项指标统计,将各承办人的承办案件数、已结案件数、实际执结数、实际执结率、未结案件数多项指标细化到个人,并对各项指标排名;同时,要求承办人明确本年度剩余时间内预计结案数,每周由执行长督促办案进程,督促承办法官鼓足干劲努力完成各自未结案件。
二、拟定实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规定。将以往执行工作要求转化为本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完善层级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执行长中坚作用,促进岗位职责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三、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妨害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实际执行工作中,规范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提高综合适用执行措施的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全面履行义务。首先,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情节恶劣的,采取拘留、罚款等手段,保证财产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其次强化失信名单的惩戒作用。加大信用惩戒的范围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综合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入境等多项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对被执行人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制度威慑。
四、利用"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目前天津二中院已上线运行"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四个多月,使用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三万余次,控制被执行人资金七千余万元。对不能通过"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的由承办法官出具协助查询书,审批后赴市高院报送央行查询。
五、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努力执结部分刑附民案件。为清理执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积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司法救助。
六、完善、实施申请执行人告知制度。为实现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制作完成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内容包括:申请执行人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的权利;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权利;申请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的权利;申请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权利;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对期限届满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提交延长期限书面申请的义务;提交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书面申请的义务。通过向申请执行人发出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可以提醒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和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