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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前妻与人暧昧 天津一男子对其殴打出气触刑律
  发布时间:2015-10-29 09:28:00 打印 字号: | |
    因怀疑刚刚与自己离婚的前妻与他人有暧昧关系,一男子为泄愤,用帆布绳将对方捆住并持棍殴打,致前妻身体多处受伤。日前,该男子已被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男青年沈某与女青年苏某于2014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后共同租住在本市河北区一处房屋内。当月22日,二人新婚刚刚十几天,便因感情出现问题离婚,但因住房未能解决仍共同居住。同年12月28日,沈某因怀疑苏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遂在家中使用帆布绳、胶带纸、绿色帆布绳等工具对苏某进行捆绑,并持棒球棍对苏某身体多处进行殴打,其间还强行喂食苏某安眠药,致苏某右臂、头部、眼部、颈部等多处受伤。后经鉴定,苏某的右臂尺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当月3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房屋内将沈某抓获归案。案发后,沈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苏某人民币5万元,并取得了苏某的谅解。综上,法院对被告人沈某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来源:今晚报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王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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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