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安9月28日电 无端猜疑妻子有外遇,竟抬脚踢断妻子胸骨。今天,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管制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新干县金川镇居民邓某和妻子陈某长期不和,邓某打老婆更是家常便饭。2014年9月10日晚,邓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又无证据,为此争吵不休,进而动起手来,打斗中邓某用拳头击中陈某右眼,又朝陈某胸部、腰部等处踢了几脚,将陈某打得瘫倒在地。后经司法鉴定,陈某胸口椎体右侧横突骨折,伤势为轻伤二级。2014年9月16日,邓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10月8日,邓某与被害人陈某达成谅解协议,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邓某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取得了对方谅解,且有自首情节,加之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审前调查,邓某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的适用管制的量刑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综合考虑量刑,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