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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涉黑团伙集体公开受审
  发布时间:2015-09-28 10:15:3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陈文光)9月16日至22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某辉、李某坚等71人重大涉黑犯罪案。该案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11项罪名,近百名市民群众旁听了庭审。这是该院审理被告人人数最多、调动警力最多的一次庭审,整个庭审活动历时7天。
    该案由云浮中院指定云城法院管辖审理。今年7月8日,该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了以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资深刑事法官承办的合议庭。该案案卷多达134宗,堆起来就有近4米,庭审前,法官用了近2个月才完成了庭前阅卷和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苏某军伙同苏某平纠集、拉拢、网罗、发展没有正当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成年人,以凤凰公司的组织名义发展帮派势力,奠定称霸一方的实力和基础,并逐步形成组织领导者、骨干及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组织卖淫、串通投标、敲诈勒索、诈骗等,牟取暴利,为其组织发展壮大势力提供经济支撑。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期间共作案40余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在当地人民群众中形成了强大的心理恐惧,致使群众的安全感下降,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71名被告人中,多为无业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19岁,其中11人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
    庭上,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众被告人都称自己没有参加;多名被告人辩称其不知凤凰公司;还有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有些成员并没有从凤凰公司收过一分钱,没有获得过任何的利益。
    公诉人指出,以苏某军和苏某平为首的凤凰公司,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关系;凤凰公司虽无成文的章程、规约,但有不成文的规矩,即被抓之后37天内不能交代问题,且其组织成员出了问题,苏某军、苏某平会出面协商;该组织使用赌场收益供其成员吃喝玩乐,买车、买刀、买枪保证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帮助“出了事”的成员潜逃,或者为其疏通关系、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等;凤凰公司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广东省相关意见的要求,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场面可以用宏大来形容: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辩方的29名辩护人,在辩护人席上坐了满满的3排;仅开庭第一天公诉人员宣读起诉书,就用了2个多小时;云城区法院专门为71名被告人编号并在审判庭的座椅上贴上编号,每个被告人手中均拿着写着编号的牌子;对审判长提出的问题,有需要回答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况需要发言的,需通过举牌示意发言。
    记者了解到,由于被告人大多是异地关押,云浮市法院系统、公安、森防和武警等部门抽调了大量警力,共有约300人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庭审期间,每日庭审从早上8∶30到下午18∶30。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办案任务重,记者在现场看到,每天中午吃饭时,场面蔚为壮观:几百名工作人员把法庭外大厅、楼梯坐得严严实实,连树底下都围了不少人在吃盒饭。
    由于该案涉黑、被告人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大,审理的难度较大,云城法院将在审理完毕后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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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