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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女子以办理养老保险为诱饵诈骗老人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5-09-23 15:49:19 打印 字号: | |
来源:湖北法院 | 作者:胡云秋

    以给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为诱饵实行诈骗。近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汉川女子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汉川市马口镇、城隍镇虚设“汉川市华严农农场劳保社区”,以可以托关系给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为诱饵,采取伪造职工退休证、年检证等手段,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诈骗活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骗取被害人王玉良、严少方等39人人民币合计763000元。后来以发放退休金的名义发放给被害人人民币合计79659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针对老年人多次诈骗,情节严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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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