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某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男子邓某,见面后“好友”邓某却变身盗贼,趁刘某不注意盗走了其iPhone6手机和现金。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邓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由于丈夫常年在外忙碌,刘某经常一个人在家,无聊的她总喜欢玩微信。2015年5月,刘某尝试了微信“摇一摇”功能,不久便收到一个陌生人的好友申请,正想找人聊天的她欣然答应加对方为好友。
对方自称姓邓,来自湖南,现一个人在重庆做生意,家人长期不在身边时常让他觉得很孤独。有些相似的境况让两人有了很多共同话题,慢慢的两人从陌生人变成了“知音”。6月的一天,邓某主动约见刘某。见面后邓某对刘某百般呵护,这让刘某非常感动。当晚,刘某与邓某共同到一家酒店住宿。次日6时许,邓某趁刘某在卫生间洗浴之际,将刘某包里的iPhone6手机和500元现金全部偷走,并迅速离开了酒店。刘某发现东西丢失后马上报警,警方及时将邓某抓获,并追回了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徐晓琴 殷坤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