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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分析执行裁决案件增多原因 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发布时间:2015-08-06 16:59:5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天津二中院执行异议、执行复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数量增多,呈明显递增趋势。上半年,天津二中院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近10%。针对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天津二中院执行二庭分析了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对工作。
    执行裁决类案件增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法律的完善及当事人维权意识的提高。新《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一方面提高了法院办理执行裁决类案件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使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有了更为充分的保障。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立案的范围与时限,详细规定了结案的标准与方式,旨在确保符合条件的执行异议案件都能够立案受理。2015年5日1日实施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立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了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对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法律的不断完善不仅规范了执行工作,同时还促使当事人和案外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这都是导致执行异议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
    二管辖标准上调导致复议案件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发文上调了中高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进而引起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数量激增,天津二中院执行复议案件的数量也相应成倍增加。
    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类新型案件显著增多,包括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新类型案件的增多,无疑对法官的业务水平、办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恶意规避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恶意启动程序,拖延时间,转移财产,以此规避强制执行,也是导致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案件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面对案件不断增多的形势,天津二中院执行二庭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老同志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利用周末时间来院加班。全庭干警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
    二、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业务学习会、经验交流会。学习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院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执行异议复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多次专题学习会,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还组织干警共同研究案情,交流办案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及时通报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执行异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二庭随时向执行一庭通报,对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执行复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二庭还多次与辖区法院座谈,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形成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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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