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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民三庭"三个结合"有力推动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12 14:59:20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天津二中院民三庭不断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共有10篇论文和2篇案例获得天津二中院调研成果认定,有力地促进了干警素质的提升和审判质效的提高。

    一、坚持调研工作与审判实际相结合。一是在审判工作中发掘培育优秀案例,把精品案例的发掘、培训、宣传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有价值的案件纳入精品案例培育范围。一篇案例入选《2013年人民法院案例选》、一篇案例被评选为"2012-201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三件涉外商事案件入选"2013年天津市涉外商事十佳案例"。二是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审判所用。在以往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起草出台《民事一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使得审判程序有法律规范可依,办案流程有操作细则可循,为审判人员提供准确办案依据。
    二、坚持调研工作与司法公开相结合。一是撰写《知识产权白皮书》,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知识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公平竞争。二是加强精品案例个案宣传工作,精选出一批典型性强、判例作用大的案件,在有关报纸及本院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上进行宣传,扩大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延伸办案效果。
    三、坚持调研工作与队伍培养相结合。一是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训力度,各种学习培训机会优先安排青年干警参加,让他们多与外界交流,开阔眼界。二是建立骨干成员调研小组,挑选出年轻优秀法律人才积极参与本院的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和案例撰写工作,使他们成为调研工作的重要力量。三是将调研工作与评优评先挂钩,有效调动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4年,民三庭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中获奖,4篇论文在天津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中获奖,另有2篇论文在其他国家级学术论坛征文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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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