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二中院共受理刑事二审案件数量较去年增长22%。其中,1月份共受理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15%,占今年新收案件数量的五分之一。此外,今年在案件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总结分析如下:
一是全年收案数量进一步增加,各阶段收案数量不均衡现象突出。
1月份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其他月份收案数量相对持平,且同比小幅增加。说明疑难案件、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在年底集中审结的情况较为普遍,使年初上诉率和疑难案件比例进一步升高。对此,天津二中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优化整合提讯、开庭、合议、研究、审批程序,进一步缩短审限,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加强说理释法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保证社会效果,实现案件收结均衡。
二是多种新类型案件出现,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今年以来,天津二中院先后审结了多种新类型刑事案件,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生态保护、无实物传销、利用"伪基站"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如:制售亚硝酸盐严重超标食品致人中毒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超标排放油污废水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大港湿地保护区的毒杀东方白鹳案,以"资本运作"的概念替代实际商品实施传销犯罪案件,利用"伪基站"设备破坏正常电信秩序案件以及以非法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对存储数据进行修改等案件。
三是社会公众对刑事案件的关注度持续升高。以非法集资案件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普遍较高,从过去只关注案件的审理结果逐渐转变为同时关注案件的审理进程和结果。如今年审理的一件集资诈骗案件中,数十名集资被害群众多次到法院询问案件审理进度,积极参加庭审,并高度关注案件审理的各阶段工作情况。面对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开的迫切要求,天津二中院不仅注重对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还注重案件产生的社会示范效应和震慑犯罪效果,做好重点案件的司法公开工作。
四是量刑规范化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今年5月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根据市高院的要求,结合《细则》的规定,天津二中院一方面注重对量刑进行严格把关,尤其注重做好《细则》实施初期过渡阶段的上诉案件量刑审查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辖区法院的量刑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辖区法院对《细则》的理解与适用,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效果向市高院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天津二中院辖区未出现在事实证据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仅因量刑不当被改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