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二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中,成功将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商业街朝阳花园、总面积达20462.29平方米的两座四层商业楼房,以2.31亿元整体拍卖成交,为竞买人节省佣金295万元。这是天津二中院在淘宝网上线司法拍卖以来,单笔成交的最大标的物。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宁河中心支行与天津浩地集团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成讼,天津二中院作出(2013)二中民二初字第1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浩地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宁河中心支行向天津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浩地集团有限公司给付81021802元并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阶段,天津二中院对浩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我市宁河县芦台镇商业街朝阳花园1号楼、2号楼面积为26662.58平方米的商铺进行了查封。天津二中院为轮候查封,首封法院为宁河县法院,其涉及标的9000余万元。执行阶段,针对浩地集团有限公司私下有出租、买卖查封房产的行为,天津二中院执行法官前往现场张贴公告,对违法行为及时公告,进行制止。经天津二中院调查,上述查封房产部分售出、部分租赁,商铺有较大规模拆改,无法按照原抵押套数单独拍卖。由于宁河法院数个涉及浩地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迟迟未进入执行阶段,而以上查封财产均为天津二中院案件抵押物,按照抵押优先原则,经两院协商,由天津二中院先行处置抵押物,处置后宁河法院配合解封。在两家法院查封,天津二中院集中处置的情况下,天津二中院决定两栋楼整体在淘宝网平台拍卖,让买受人充分了解房产拆改现状及租赁等瑕疵状况,防止出现竞买人因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引起争议。为便于网民有充足时间了解、察看标的物,天津二中院提前上传了拍卖公告和视频,对每栋房产都详细介绍情况,特别是对房产所涉及的瑕疵情况一一进行了提醒,让竞买人掌握真实情况。同时,拍卖法官通过电话咨询和实地看房,积极做好线下宣传、推介工作和竞买准备工作。在淘宝网进行的第一次拍卖中,该房产就以231307541元竞拍成功,实现了良好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