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召开2014年前三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分析会,通报了全院及各审判业务庭审判质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延续了优质、高效、均衡的良好运行态势,为年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审判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审判效率稳步提升。前三季度新收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同比增加529件,结案数量同比增加442件;未结案件保持在1200件左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结案均衡度0.73,同比上升0.05个百分点;延长审限未结比为0.39%,同比下降0.7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执行天数为45.7天,同比减少1.6天,当庭裁判率74.05%与同期持平。前三季度虽然收案压力显著增加,特别是一审案件升幅33.33%的情况下,审判效率、均衡结案工作仍完成较好。
二是审判质量持续稳定。前三季度涉及审判公正的8项指标中,5项指标达到了年初设定指标,立案变更率为0.20%(设定指标为0.5%),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23%(设定指标为3%),二审开庭审理率为94.84%(设定指标为90%),裁判文书差错率为0.75%(设定指标为1.5%),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0.05%(设定指标为85%,除符合例外情形外,全部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审判质量整体呈持续稳定状态。
三是审判效果进一步优化。今年二中院强调案件说理释法工作,严格庭审、合议、宣判等环节的把关,对审判效果的提升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前三季度涉及审判效果的10项指标中,主要指标均达到了年初设定指标,一审服判息诉率74.69%(设定指标为60%),调解率15.06%(设定指标为15%),信访投诉率为零(设定指标为0.2%),执行到位率80.10%(设定指标为50%),自动履行率为40.93%(设定指标为40%),裁判文书上网率88.18%(设定指标为80%)。其中4项指标呈现增益效果,调解率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了0.01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20.69个百分点。
(据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