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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开展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28 14:48:16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及市高院相关部署,天津二中院开展了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目前,该活动已进入重点清理阶段。
    根据天津二中院专项清理活动计划,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摸底排查阶段,重点摸清案件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台账;第二阶段为重点清理阶段,重点清理涉金融、涉民生与有财产的本终案件;第三阶段为全面清理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在总结2014年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一年以上实际未结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进行清理。
    现阶段,天津二中院已完成摸底排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已报结未实际执结案件、本终案件标注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拟剔除、拟清理案件台账。天津二中院按照"是否属于恢复案件、案件是否实结、实际到位标的多少"的要求,对4000余件案件一一进行摸底排查,累计翻阅法综系统文书2000余篇,调档阅卷300余次,制作各类排查表格70余个,累计标注7000余项,并以"实际执结案件、《民诉法》257条规定的法定终结、重复案件"为依据,制作相应拟剔除、拟清理案件台账。二是制作涉民生案件台账。对天津二中院2014年6月30 日前的所有涉民生案件一一进行标注,从中筛选出全部未结涉民生案件,创建"一年以上涉民生案件台账"和"其他涉民生案件台账"两个工作表。三是按照银行业协会提供的三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金融债权案件,分别进行标注核实,并分别制作拟剔除、拟清理台账。
    目前,案件重点清理工作已正式启动,已将192件涉民生案件、82件涉金融债权案件、1192件一年以上未实际执结案件平均分配全庭执行法官对上述案件进行专项清理,要求年底前要初见成效。
 
(据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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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