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起案件的四标的房产分别在天津二中院官方网站、淘宝网上发布公告,进行网上司法拍卖。据悉,天津二中院是天津法院系统首家利用淘宝进行司法拍卖的法院。
近年来,企业主弃企避债事件逐年增多,案件执行标的数额逐步扩大,需要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实现被执行人资产变现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于传统的拍卖方式存在传播面窄、拍卖成交率低、佣金高等方面的问题。为提高司法拍卖品的价值最大化,天津二中院积极探索,在天津率先推出利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为做好该项工作,天津二中院针对司法拍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执行局拍卖变卖工作管理规定(讨论稿)》、《执行财产处置工作程序》、《关于启动天津二中院利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改革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将司法拍卖案件材料的形式审查、合法审查、处置模式、具体程序、各个处置环节的期限、案件报结等各个流程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使财产处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目前,天津二中院在淘宝网进行公告拍卖的有四宗房产,它们分别是: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七大街24号厂房、办公用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拍卖,起拍价:2371.68万元;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柴楼村竹园8号楼703室的住宅,证载建筑面积153.39平方米,起拍价:124万元;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与龙洲道交口西北侧长瀛商业广场1-3号楼1188号商业房产,起拍价:765万元; 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北路88号非居住类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15734.12平方米,土地证载面积 10230.30平方米,起拍价:22982.83万元。(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pm=a213w.3065169.0.0.7OPSU3&user_id=2115335772)
为做好司法拍卖的保障工作,天津二中院还要求拍卖承办人对执行法官移交的资料要严格把关,特别是拍卖后须进行产权变更的标的物,拍卖过程所需要的材料要逐一落实,缺一不可。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品质、属性及存在的瑕疵,主动和案件当事人沟通交流,听取当事人的可行建议;拍卖时派专人到场监拍,解答竞买人的问题,成交后尽力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减少竞买人的后顾之忧。
编辑: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