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在津南法院召开辖区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导及辖区各法院分管院长、庭长参加。
天津二中院首先通报了2013年度该院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并对发改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业务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重点条款、常用条款的学习和研究,杜绝片面、错误和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二是增强责任心。三是与相关部门、机构建立业务联动机制,搭建各方信息交流沟通的平台,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客观真实。四是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要层层把关。五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六是完善鉴定程序,提升审判质效。七是加强法院释明权的行使。八是加强一、二审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两审一评两沟通"工作流程,将辖区法院对发改案件的意见反馈作为重要监督渠道。
会上天津二中院还对前期征集的辖区法院提出的立案管辖、送达、买卖合同中的表见代理、融资租赁纠纷以及保险纠纷等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解答并形成共识,统一了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
最后,市高院民二庭领导总结发言,通报了2013年度市高院商事案件审判情况及调研情况,并指出商事审判要强调商事思维,不能用传统的民事观点进行商事案件审判,树立交易有偿、企业维持、保护可得利益,偏重赔偿损失、淡化法律关系和性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重视商业管理和外国立法例的裁判思维,不断提高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