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孙春兰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天津二中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求。
通过学习讨论,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在天津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要求,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改革发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孙春兰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客观总结了一年来的成绩,明确提出了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主题鲜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天津、平安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特别是天津二中院作为滨海新区的司法管辖法院,面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改革创新的历史机遇和大好形势,更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着力于促进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一切市场要素活力竞相迸发,促进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为天津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争当领军者、排头兵,为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院党组联系天津二中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对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要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全会和孙春兰书记的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天津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计划,集中专门时间抓紧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不断增强全院干警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不断完善调研和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司法保障的针对性。进一步密切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滨海新区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改革创新的新动向,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关于各项改革措施的决策部署,深入掌握改革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研究法律对策。特别是对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开展前瞻性论证,努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依法顺利推进。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重点工程等改革一线,了解司法需求,找准服务的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努力做到重大改革、重要产业、重要项目布局到哪里、进展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到哪里、落实到哪里,全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三是妥善审理好涉及深化改革的各类案件,增强司法保障的有效性。依法审理好涉及股权纠纷、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破产清算、债务纠纷、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巩固国有经济发展,促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市场行为,鼓励公平竞争,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审理好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集体成员认定、集体收益分配、股份转让继承等纠纷,服务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审理好涉及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碳排放权和稀贵金属等要素交易、商业保理等案件,保障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审理好有关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案件,加强对"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四清一绿"行动的服务保障,为不断增强生态执法刚性提供司法支持,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的法治化治理。审理好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案件,保障开发建设顺利推进。审理好涉及行政许可、工商登记、行政公开、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等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服务。审理好涉及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明确民生司法保障重点,加强服务保障力度。
四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不断延伸司法保障服务。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工作方法、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特别是涉及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示范小城镇建设,产城融合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集群发展,政府简政放权等事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示法律风险,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实现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公开公正文明司法。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立一站式便民立案制度、导诉制度、诉讼程序、风险、举证责任等告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细化完善审判各环节的便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加快"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升级法院网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新闻媒体参加庭审随机评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陪审员规模,提高陪审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天津二中院保障司法公正廉洁的"十项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持"发现问题从制度机制查找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的思路,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公正司法系统化保障机制,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结合天津二中院工作实际,现阶段重点在以下五方面加强工作力度:第一,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工作规定,加强案件实质性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和减刑假释效果。第二,完善随机庭审评查机制,突出对驾驭庭审、当庭查明事实和证据认证能力的评查。加强庭审质量评价指导和情况反馈,进一步提高评查考核标准,并将考核成绩直接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倒逼司法能力提高。第三,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合议庭及其成员二元制考评机制,制定庭长、副庭长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整合合议庭、副庭长、庭长、审判长联席会、院长、审委会等各个层级各自的建议权和决定权,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第四,完善涉诉财产网上拍卖机制和网上处置涉诉财产办法,提高拍卖物、处置标的物增值空间。第五,建立执行工作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工作规范,重点加强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和时限的管理,并加大监督制约和督促督办力度。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