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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获得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1-09 17:39:21 打印 字号: | |

 
 

     近期,二中院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2014年1月8日,天津市市级机关工委主席王春长到天津二中院颁发荣誉奖状,并与天津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进行座谈。政治部主任张丽凌以及天津二中院工会的同志参加座谈。
     王春长同志对天津二中院获得荣誉表示祝贺,对天津二中院工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这个荣誉权重很高,五年全国才评选一次,是市直机关今年唯一的一块奖牌,也是近年来天津市级机关工会得到的最高荣誉称号。
     姚院长表示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他讲到,当前法官工作强度高,压力非常大,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对缓解法官的身心压力非常必要;工会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将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并对市级机关工会对天津二中院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摄影:戴伟东  编辑: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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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