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天津二中院出台案件审理规范 确保法官自由裁量权正确行使
  发布时间:2013-12-18 14:39:0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审判自由裁量权,统一民事案件裁判尺度,天津二中院根据民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两类案件数量剧增、争议较大的特点,在与上级法院研究协商的基础上,连续出台《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规范(试行)》、《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规范(试行)》。这是二中院探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力举措。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规范(试行)》重点规范了单位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综合工时认定、加班费的计算、带薪年休假的计算、用人单位未缴社会保险处理及赔偿等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规范(试行)》则针对民间借贷的责任主体和性质认定、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和举证责任、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认定以及民间借贷的刑民交叉等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的问题进行了规范,统一了裁判尺度。
    下一步,天津二中院将根据受案案由,针对民事合同、婚姻家庭、一般侵权、不当得利等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问题总结和调查研究,继续出台相应的审理规范,保障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来源: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