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二中院辖区法院滨海新区法院及各审判区已经陆续审理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部分案件已上诉至天津二中院。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有社会影响大、涉案资金数额巨大、受害人人数众多的特点,为切实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稳定,最大程度地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天津二中院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此类案件审理工作。
一、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沟通指导作用。及时向辖区法院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市高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加强与辖区法院的沟通配合,指导一审法院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审理工作,与一审法院协同做好受害群众的说理释法和安抚工作。
二、集中力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采取一案一报,保障案件从立案开始就予以高度重视。在审理过程中,由庭领导牵头,审判长主抓,时时关注案件审理情况,把关案件审判程序,监督合议庭工作进展,并参与受害群众的接待工作。
三、准确把握定罪量刑。面对非法集资案件案情复杂、案卷繁多,且往往存在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争议的情况,坚持反复推敲案件事实,严格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对涉案合同内容、约定金额逐一核对,充分发挥合议庭和审判长联席会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案情,准确把握犯罪行为的定性。在量刑上,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对一审量刑结果进行审查。
四、加强说理释法,确保审判效果。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效果事关我市经济发展,事关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改革发展进程。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同时,注重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对案件结果的理解与接受,做好相关法制宣传和说理释法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