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天津发展迈上新台阶的战略抉择,顺应了世界发展的新趋势,反映了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迫切愿望。建设美丽天津,关系百姓福祉,关乎天津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经二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美丽天津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美丽天津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准确把握建设美丽天津的丰富内涵和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文化建设需求,切身体会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强烈愿望,找准审判工作与美丽天津建设的结合点,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以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来推动经济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做美丽天津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准确把握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3.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理念,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克服片面服务经济发展而忽视制裁污染环境行为、忽视群众生活质量诉求的思想,将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全体法官的司法价值观。
4.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顺势调整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思路,立足如何保障相关类型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审判管理、调研分析、司法建议、机制建设等多项举措的及时跟进,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效能。
5.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指引和评价作用,加大对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专业化,以司法手段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6.积极适应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改革形势,充分认识二中院对滨海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的责任,建立与功能区管委会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司法需求,增强司法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辖区区县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着眼于环境治理中的跨区域、跨省市的特点,进一步加快与周边省市相关法院的区域司法合作机制建设,为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合作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把握经济发展需求提升审判效能,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7.依法高效审理涉及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新型工业领域的案件,促进加快转型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眼于服务业结构调整,依法高效审理商贸、物流、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案件,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完善。树立体系性服务的理念,妥善高效审理都市农业产业链中涉及的土地承包、仓储物流、投资融资等不同领域的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等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8.加强对重点经济发展领域、国有企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保护,促进品牌经济发展。加强对动漫产业、文化娱乐等领域的著作权保护,依法惩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的行为,促进文化繁荣。
9.充分发挥二审速裁机制优势,高效解决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农产品企业的涉诉纠纷,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完善本辖区内执行联动机制和异地执行机制,努力在提高执行到位率和盘活资金促发展上下功夫、找对策。
四、加大司法对环境保护领域的介入力度,推动生态环境的法治化治理
10.依法公正审理环保、水务等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严惩环境案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自由裁量权,加大环境污染制造者的违法成本,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11.加强与环保、水务、林业、综合执法等以及区县政府部门的沟通,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与司法审判信息的交流平台,加强对河流、林业、湿地保护的司法服务力度,为行政部门不断增强执法刚性提供司法支持。
12.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审判的专业化进度,积极探索建立审执一体工作模式,提高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水平。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协调、通报等机制建设,鼓励环境公益诉讼。
13.建立动态化刑事审判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对涉及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十分关注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做到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吃透立法精神、及时发布信息、安全防范提示的协调推进,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14.充分发挥审判对促进社会发展与法治进步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大对诚信守法者的保护和对背信弃义者的制裁,促进企业诚信、商业诚信、全民守信。
15.大力加强正面宣传力度,选择群众关切的涉及环境保护、家庭和谐、社区文明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说法、以案析理等形式,积极倡导互相尊重、相互帮扶、爱护环境、举止文明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六、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司法保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16.高度关注科技创新、金融改革、环保产业、现代服务、都市农业、城镇化建设等领域新类型、多发型、群体型案件的研判,积极研究法律对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17.围绕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重点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企业治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失职渎职风险,环保、水务监管漏洞,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继续发布年度系列审判白皮书,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预警。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农村、企业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完善加快美丽天津建设的司法保障举措。 (编辑: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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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