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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钱的温度
  发布时间:2012-09-21 16:10:59 打印 字号: | |

保税庭  李冬梅  

    说明:本剧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起真实案例编写,出场人物均为化名。

  出场人物简介

  刘建平,男,57岁,原天津市X厂职工,曾于1988年、1991年两次犯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人员。

  丁岚,女,40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

  孙桂贞,女,51岁,刘建平之妻。

  李雪立,女,24岁,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书记员。

  郭亚婷,女,47岁,天津业兴集团(刘建平原单位天津市X厂改组后成立)诉讼代理人,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张兴全, 男,43岁,天津业兴集团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工会干部。

  王力:男,58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法官。

  12月某日下午2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丁岚上场(着法服,中等身材,神色平和,显得端庄精干)。

  丁岚:雪立,当事人到了吗?

  李雪立(着法服,朝气、机灵):两方都还没到呢。(看表,不悦)丁法官,您看约好的点儿,连个人影都不见。当事人自己的事儿,我们反倒比他们还积极!

  丁岚(笑):别发牢骚了,当事人住哪儿的都有,有条件的开车还好,要是坐公交、骑车的,等车的时间就不好掌握了,晚个十分八分的也很正常,不向我们从办公室下来几分钟。一会儿再不来,你打个电话问问他们到哪了。

  李雪立(勉强):好吧。

  郭亚婷、张兴全上场(急匆匆地)。

  郭亚婷(指丁岚,对张兴全):老张,看,丁法官她们在那儿呢。

  张兴全(喊):丁法官!

  丁岚、李雪立(迎上):来啦,还得等一下,刘建平一方还没到。

  郭亚婷(笑):我们没事儿,您的时间宝贵。

  丁岚(向郭):郭姐,这个案子几经努力,终于调解了,应该说你们单位一方作出了很大让步,老国企对职工还是很照顾的。

  郭亚婷(笑):嗯,说实话,和刘建平这个案子能调解成这个结果结案,我们也没想到。丁法官您真是费了不少心思啊。搁在普通人看,这样一个曾犯了罪的人,不歧视就不错了,您还真心实意为他争取,跑了多少回,这得费多少言谈啊,却不是为自个的事儿。我们公司班子的领导都被您感动了。

  李雪立(开玩笑地,抢白):要不丁法官的嘴皮子都磨得比别人薄呢,哈哈。

  丁岚(佯装嗔怪,对李):别瞎说。呵呵。(转对郭)都是份内应该的。

  刘建平(连走带小跑)上场,孙桂贞跟其后。

  (刘建平,背微驼,头发花白,脸色沧桑,皱纹很深,穿灰色上衣,黑裤,鞋略旧。孙桂贞,清瘦,因走得急喘息加快。)

  刘建平(焦急地,回头招呼孙):快点儿,快点儿,晚点了。

  孙桂贞(一手按住腰):等会儿我。

  (抬头)哎,那不是他们吗!刘、孙到丁岚等人面前。

  刘建平(抱歉地):丁法官,郭姐,对不住,我俩等了老半天,车就是不来,再上了车——来晚了。

  孙桂贞(附和):让你们久等了。

  丁岚(笑):没事。既然都到齐了,咱们就一起去调解室吧。

  众人:好。

  进入立案大厅一侧调解室。

  (丁岚说,李雪立记录。)

  丁岚:刘建平诉天津业兴集团劳动争议案,经过多方努力,在二审阶段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天叫你们双方来法院目的是将先前跟你们双方沟通过的调解意项固定下来,我们再据此制作调解文书,向你们送达。

  郭亚婷、张兴全:好。

  刘建平、孙桂贞:明白。

  丁岚:你们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有以下五项:一、刘建平认可因犯罪被业兴集团开除之事实;二、业兴集团协助刘建平办理1998年以后的档案重建事宜,以便刘建平能够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手续;三、业兴集团同意为刘建平提供一次性经济帮助,即刘建平补办199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金(数额由社保中心确定);四、业兴集团同意支付刘建平一次性医疗保险费用补贴提供6600元;五、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你们双方看一下这个笔录,如果没有问题就签一下字。

  李雪立将笔录交给刘建平。

  刘建平(戴花镜,认真看笔录后,高兴地):丁法官,没问题。 (签字后交给郭亚婷)

  郭亚婷(看笔录):都对。( 签字)

  丁岚:好。为了不让你们再跑一趟了,我们现在就去把调解书印刷盖章,一会儿发给你们,耐心等一下。雪立,去吧。

  李雪立:好的。(起身下场)

  刘建平(由衷地):丁法官,郭姐,这次真要谢谢你们啦!象我这样的人,曾经做过坏事,出来以后受白眼儿也应该,我也习惯了,可是,这身子偏不争气,落下好些病,吃药打针钱成了家常便饭,没有医保,真是花不起啊(哽咽),我只求上了社保,有了医保,求医看病不愁,其他的我也不敢奢望,所以才来打官司——(激动地,语无伦次,重复)郭姐,给您和厂子添麻烦了,丁法官,谢谢啊。

  (孙桂贞听着,黯然流泪。)

  郭亚婷:刘师傅,别说了,您这情况也算极特殊的,丁法官这段时间可没少做工作,班子领导们也算网开一面,从你父亲起就在厂里当司机,到你这是第二代了,这次也是照顾老职工吧。

  丁岚:看着这个案子能够圆满解决,我也很高兴。这也是你们对我们法院工作的支持啊。

  刘建平(羞愧地):快别这样说。

  二十分钟后。李雪立双手托一摞文书上场,将文书交给丁岚。

  李雪立:丁法,印好了,您看看。

  丁岚:好。调解书各给你们一份,这是送达回证,请签个字。

  (双方接文书,看后在回证上签字。)

  丁岚:好,今天就到这儿。郭姐你们一方没事了,可以走了。老刘是上诉人,案件调解结案按规定要退一半诉讼费,留下办一下手续。

  郭亚婷、张兴全:好。丁法官再见。

  (一行人出调解室入立案大厅,目送郭、张下场。)

  王力(远远看见丁岚):小丁,这儿有你一封信。

  丁岚走过去。

  李雪立(对刘、孙):你们跟我过来吧,在收费窗口办手续。

  三人进入收费处(因年底结案较多,收费口外排起长队,人声鼎沸。)

  孙桂贞(皱眉):这么多人,这得排到猴年马月啊。

  刘建平(对李):李法官,要退多少钱啊?

  李雪立:5块钱。

  孙桂贞(犹豫):咱还要吗?回家得多晚了,家里还一摊子事儿。

  刘建平(对李):这钱我们能不要了吗?

  李雪立:可以,不过得跟丁法官说一下,另外,你们在回证上写明不退费是自愿放弃的。(三人至导诉台丁岚面前。)

  李雪立:丁法官,他们不想要退的那五块钱了。

  丁岚:嗯?

  刘建平:案子结得这么圆满,也知足了,排队的人特别多,家里还有事儿,耽误不得,五块钱,不要了。

  丁岚:这样啊,那——(手伸进口袋翻找,抽出一张五元钞,给刘)这五块钱你先拿着,算是退费。

  刘建平(推脱):这怎么行,不要不要。我都还没谢您呢,怎么能拿您的钱!

  丁岚(笑):不是我的钱,是我先垫上。一会儿让小李等人少了再去办手续,把钱代领出来还给我,我也不亏的。你现在在收费单子上写明退费已收到就行。

  刘建平(恍然大悟状,还是很激动):哦,这样啊,那好吧。(在收费单上签字。)

  孙桂贞:丁法官真是个好人呐。

  刘建平(写完,同感地):真是个好人。

  丁岚(笑)。

  刘、孙:丁法官、李法官再见。(下场)

  丁、李:慢走。

  李雪立(见他们走远,不解地,略带埋怨地对丁):丁法官,您这是自己找事啊,就五块钱,当事人都不拿它当回事儿,不要了,您还非要给他,回头办手续再领出来,多麻烦啊。

  丁岚(没有发现李的情绪,淡淡地、若有所思地,像是对李说,又像是对自己):这个当事人虽然早年犯了罪,但这次是民事案子,诉讼主体平等,我们更不能带着有色眼镜。是合法权益,我们一样要保护,何况他现在生活困难,五块钱虽少,但至少退给他,能省了他回去坐车的钱。

  李雪立楞了一下,陷入沉思。

    (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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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