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维稳工作会议之后,天津二中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我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二中院专门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组织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要求每一个职能部门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使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稳定面临的形势,提高对维护稳定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进一步强调了各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二、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预防机制。对重大案件和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随时掌握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以院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以合议庭为单位的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责任机制。落实部门一把手和审判人员"一岗双责"制度和承办人化解矛盾全程负责制,做到信访案件一进门,各个环节联动,工作有人做,责任有人担,确保问题得以解决。四是完善与地方党委互动协调化解矛盾机制。对具有群体性信访苗头与越级非正常访苗头案件,及时与各级党委和政府沟通联络,多方寻求解决途径,联动化解社会矛盾。五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查究机制。在督促每一名干警在所在工作岗位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同时,强化信访责任的查究制度,对出现激访、闹访、群体访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三、以审判工作为基础,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纷争。加大对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的力度,注重调解工作实效,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坚持抓好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正当诉求,做到案结事了。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二中院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和值班备勤制度,每天24小时,均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上带班,并加强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安保力量。针对我市今年雨水较多的情况,成立了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汛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夏季防汛工作。抓好机关安全、保密、档案、警务、值班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应对预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保工作不出问题。 (据院信息编辑: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