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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三管齐下惩防毒品犯罪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9:0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上升发展趋势,"白色瘟疫"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绊脚石,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为了有效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二中院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惩防结合,深入开展禁毒工作。

  一是在禁毒日前夕召开毒品犯罪公判会,严打严惩毒品犯罪。对4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共涉毒品约1万余克,涉案人数十几人,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通过公开宣判,一方面严厉打击、惩处和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警示和告诫人们要远离毒品,远离犯罪。

  二是梳理分析涉毒犯罪审判情况,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及有效性自去年以来,我院新收毒品案件XX件,审结XX件。在审结的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占最大比例,为XX件;走私毒品为X件;非法持有毒品为X件。涉毒种类以冰毒、海洛因为主,K粉、麻古等也不断出现;查获毒品数量巨大,千克以上的占有绝大部分比重,且再犯比例较大;团伙型犯罪占据整个犯罪的90%以上,且涉案人数众多,一案10几人的不在少数。通过分析总结,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对于贩卖运输毒品类犯罪加大打击及惩处力度;对于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尤其是有涉毒犯罪前科的人进行严密重点监控;对于团伙型犯罪组织,采取从小打起、各个击破、一网打尽的打击方式,控制毒品犯罪的发展,依法维护社会环境的安宁与和谐。

  三是提出有效预防毒品犯罪的对策及建议: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堵源截流,严查重打毒品犯罪活动。毒品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制毒、贩毒、吸毒诸环节及利益链条的不可或缺性。处于毒品犯罪源头的制毒者一旦被摧毁,下游犯罪就无从进行;处于桥梁环节的贩毒者一旦被破环,毒品市场需求就难以得到满足,毒品犯罪链条就会脱落,从而能有效遏制涉毒犯罪。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及社会综合治理力度,有效预防毒品侵扰。首先要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尽量做到有效预警;其次要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抵制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再次要强化职能部门职责与作用,将"四禁并举"即"禁种、禁制、禁贩、禁吸"落到实处,营造干净和谐的社会环境。 (据院信息编辑:李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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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